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关怀版 |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4-00085 [ 发文字号 ] 渝财农〔2024〕13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委(农林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我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加快建设和美乡村,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257 号)等文件规定,今年继续对2023年全市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工作开展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市所有镇乡(街道)。

二、考评内容

各镇乡(街道)农业产业发展整体情况;创新财金协同支持产业发展模式及效果;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整合运用效果;对农业产业发展配套政策的支持等情况(具体考评指标见附件)。

三、考评程序

(一)申报推荐

2024419日前,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委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材料经审核后,联合行文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原则上每个区县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连续三年获奖的镇乡(街道)本次不再推荐。同时,各区县(自治县)需对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并上报2023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工作自评总结。自评总结重点梳理区县产业发展工作的做法及成效、产业发展带动效益、政策配套措施等方面内容。

除区县(自治县)推荐外,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也可结合担保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附件表格中涉及的指标推选部分镇乡(街道)纳入考评范围。

(二)材料评审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先对区县(自治县)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参加评审的镇乡名单,再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各区县(自治县)、镇乡自评总结及《重庆市 2023 年度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进行集中评审。

(三)公布结果并实施奖励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对评审结果进行认定,根据考评结果对部分产业发展做法及成效好、财金协同成效明显的镇乡实施奖励,本次以奖代补镇乡(街道)共计100个,其中:一等奖20个,200万元/个;二等奖30个,100万元/个;三等奖50个,60万元/个。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委按照文件要求对镇乡(街道)进行推荐,按时将推荐文件及自评总结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纸质件通过邮政EMS寄送市财政局,电子版通过内网邮箱或渝快政发送),联系方式:市财政局农业处唐洪艳(电话:67575133),市农业农村委计财处冯伟(电话:89133546)。

(二)实事求是,扎实做好审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委要认真部署、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获奖镇乡(街道)。根据职责分工,对审查结果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评选资格。

附件:重庆市2023年度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2024319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